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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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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9-037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违规减持本公司
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于2019年7月5日收到《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星湖科技股份的情况说明函》,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在其减持计划公告后15个交易日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经公司向汇理资产核实,本次减持主要系其账户操作人员对减持相关规定存在认知偏差所导致。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前的持股情况

  汇理资产于2014年1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5号),获得公司股份95,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72%,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2018年5月4日和2018年11月27日汇理资产分别披露了减持计划,在两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7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5%,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在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汇理资产持有公司股份84,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0%。汇理资产的一致行动人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049,6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4%,该部分股份无限售要求,在上述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汇理资产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它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星湖科技股份84,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0%。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或协议商定的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2019年6月25日,汇理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47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交易价格区间5.32元/股-5.35元/股,成交金额2,519,823元。

  2、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距离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等规定。

  (三)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7月4日股市收盘,汇理资产持有公司83,80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3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性承诺

  汇理资产承诺: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汇理资产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减持事项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一)汇理资产一贯认真学习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本次减持主要系账户操作人员对减持相关规定存在认知偏差,由于公司连续发布减持实施结果公告和新的减持计划公告,其在此次减持时间安排计算时产生了混淆,导致未在新的减持计划公告满15个交易日后实施。

  (二)汇理资产管理层在获悉上述情况后,立即对本次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汇理资产在公司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全面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树立全司合规意识,完善内部工作流程,严格管理相关股票账户,规范减持流程,切实做好后期股份减持工作,按照公告认真、严谨履行减持计划,做好事先报备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杜绝后续再发生类似事件或其他违规操作事件。

  (三)汇理资产对本次减持行为的发生和过程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同时就本次减持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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