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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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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7月6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7.00元/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6.55元/股(含6.55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54)。

  截至2019年7月5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18年7月20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了《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5)。

  2、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3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相关公告。

  3、公司最后一次实施股份回购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公司回购股份2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6%,最高成交价为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0元/股,成交总金额702477.76元(不含交易费用)。

  4、截至2019年7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1,554,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03%,最高成交价为2.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成交总金额99,991,134.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回购方案与回购实施情况的对照说明

  截至2019年7月5日,本次回购方案期限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预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除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沈介良先生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本次股份的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2,392,852股减少至1,470,838,682股,具体如下:

  ■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等规定的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7,855,000股(2018 年12月21日至 2018年12月27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7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7,289.73万股的25%。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3、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手续,相关股份注销之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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