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再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闻掌华先生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450,000股质押解除手续,上述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日期分别为2019年7月4日。
二、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闻掌华先生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450,000股质押手续,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日期为2019年7月4日,质押期限为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掌华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072,406,019股,闻掌华先生累计质押1,072,30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同时闻掌华先生分别持有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与90%的股份,上述两家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0,469,314股和170,306,86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质押260,469,300股,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质押168,263,178股。闻掌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503,182,193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42.03%;合计质押股数为1,501,038,397股,合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7%。
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质押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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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目的:本次为原股票质押到期后的重新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闻掌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现资金偿还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业务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和补充质押标的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闻掌华先生及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