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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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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分别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8年年报,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了募投资金使用进展情况未将涉及募投资金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现做补充说明如下:

  募投项目《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表明,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募投项目主要为新增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食堂及动力车间等,新增建筑面积15300平方米,并购置聚乙烯(PE)管材生产线9条,管件设备、辅机设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及配套装置。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将管道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及研智慧体验馆建设工程中的多媒体及信息化建设工程理解为“相应的试验设备及配套装置”募投资金使用部分,故于2017年12月14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了252.00万元工程款。

  2018年9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来公司现场检查,认定管道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及研智慧体验馆建设工程并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认为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2018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18]354号),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公司接到函件即展开了对不规范问题的深入自查,并积极作出相应整改。于2018年12月4日将原以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252.00万元工程款进行转回调整。2018年12月14日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及附属公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对应等额调整,只是对整改过程未进行详细描述。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管理,做好过程审核和事后审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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