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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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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19-009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5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如下: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已于2017年10月15日到期解除。同时,武汉联富达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5%的股份。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较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以下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公司公告称,根据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的期限自2016年10月15日至2017 年10月15日止。鉴于该协议到期后,各方未协商,也未签订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因此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请公司、长金投资、武汉 联富达等相关方补充披露:(1)前述协议解除的合法合规性,请律师发表意见;(2)上述关于一致行动期限的内容是否进行了披露。如未披露,请说明未披露的原因;(3)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解 除事项的原因;(4)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在原协议到期后,未签订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考虑。

  二、请公司、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分别核实并披露在2017年10月15 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相关股东是否存在继续以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等事项,是否仍然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三、长金投资于2017年3月27日称,拟继续增持200万股公司股票,但截至2019年3月31日,长金投资仍未实施增持。请长金投资补充披露目前的实施进展及完成增持计划的预计日期。

  四、在增持计划未履行完毕且未披露已于2017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下,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减持5%的公司股份。请公司、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核实后说明上述事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说明减持行为是否违反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公告称,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等相关方已于2017年 10月15 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但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等公告中,一直将前述相关股东披露为一致行动人。请公司说 明长金投资及相关方提名董监事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发生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具体责任人。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长金投资和武汉联 富达等相关方应当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7月10日之 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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