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科伦药业”)于2019年7月3日收到本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展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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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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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融资安排调整,刘革新先生将前述“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部分所述其于2019年7月2日质押展期的19,950,000股、6,530,000股公司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3.股东部分股份增加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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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79,128,28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439,786,060股的26.33%,其中累计质押191,48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30%;刘革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王欢女士合计直接持有科伦药业7,047,186股,此外刘思川先生作为委托人通过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创赢投资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拥有公司股份的权益为41,450,600股,截至2019年7月3日,刘思川先生和王欢女士均未质押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因此,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王欢女士合计质押所持有的科伦药业股份191,480,000股,占科伦药业目前总股本的13.30%。
刘革新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新增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