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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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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2374日历天(含缺陷责任管理期限2年)。

  3、投资估算金额110,400万元,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的120.51%。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代建人”)为“福田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代建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近日收到与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委托人”)签署的《福田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代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总投资金额暂定人民币110,400万元,最终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该项目委托人为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全区实际拟订相关规章、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宏观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协调文艺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和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及其体制改革;规划、组织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区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指导监管其它区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

  2、委托人为政府工作部门,所用资金为政府财政支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

  3、委托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建设地点:凯丰路与梅林路交汇处西北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2,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以梅彩片区文体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项目报建为准,具体包括文体设施及行政办公用房、地下室等

  建设标准:项目的建设标准以委托人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

  绿色建筑标准:需按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三星标准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暂定总投资金额人民币110,400万元,代建管理费暂定为人民币2,004万元,最终金额以批复的概算为准。代建人应在代建前期的全部设计文件完成后的45天内提交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报告,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不得超过概算。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应签订保证最大工程费用协议,保证最大工程费用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工程款项支付

  代建管理费: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暂定价的15%作为预付款;概算批复后,委托人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暂定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暂定价的80%;项目完成移交后30日内,委托人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至概算批复代建管理费的97%;项目保修管理期满后,委托人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结算金额余款。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委托人使区财政部门向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劳务等单位多拨付工程建设费用的,代建人应负责向区财政部门返还多拨付的费用;如代建人未能及时返还的,委托人有权在后续的工程款拨付时做出相应扣减。

  工程进度款: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人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代编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用款报告,报委托人审核后,由委托人按程序向区发改局申请实施计划和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计划;用款计划下达后,委托人将资金按项目进度划拨到资金监管账户;代建人收到委托人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额度支付。工程竣工前,划拨资金不超过全部项目合同总金额的85%。项目完成结(决)算审核后,支付到结(决)算价总额的97%,3%的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4、代建管理责任

  代建项目代建人的管理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策划、决策;项目前期报建、许可、勘察设计招采;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实施许可、施工报建、工程管理,材料、设备招采,造价管控、进度管控;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税费缴纳等。

  5、工程服务期限

  本工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人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含缺陷责任管理期)之日,总计2374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管理期限2年,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暂定人民币110,400万元,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的120.51%。最终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委托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1、签订本合同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备查文件:《福田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代建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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