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经了解获悉,近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1、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
2、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正式冻结之日(2019年7月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就前述股份冻结的书面通知等相关文件,具体冻结原因及情况尚待核实,核实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
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500股,持股比例为0.5437%,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持股比例为28.3913%。罗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目前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与苏州晟隽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