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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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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7月4日起,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601155)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31.12元。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必要时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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