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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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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191家,配售对象为1,758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1,544,21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244.06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80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0.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8.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80.19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为108,379.44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24.80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4.80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00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9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75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43,21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43.90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19年7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93倍。

  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9年7月3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12,981,389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129,813,889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892,580股,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3,892,580股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9.998%,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3,271,309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817,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79,088,809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8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280,193.84万元,扣除约5,249.63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74,944.21万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19年7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9年7月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7月9日(T+1日)在《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2019年7月8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网投基金”);

  (3)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之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英特尔大连”);

  (4)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以下简称“徐汇国投”);

  (5)深圳市静水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以下简称“静水投资”)。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19年7月5日(T-1)日公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核查之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之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的主要合作内容

  1、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网投基金由网信办和财政部发起,其他合伙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网投基金属于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发行人在内存接口芯片领域深耕十多年,已成为全球可提供从DDR2到DDR4内存全缓冲/半缓冲完整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发行人的相关产品已成功进入国际主流内存、服务器和云计算领域,并占据全球市场的主要份额。而中网投基金重点关注互联网基础关键技术与设施、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网络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创新技术、创新模式,筛选符合国家战略、前景良好的成长型企业和优质互联网项目。中网投在项目选择过程中,更加注重长期发展和价值实现,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能够陪伴企业长期发展。中网投基金具有长期投资发行人的意愿。

  2、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英特尔大连系由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而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系由英特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英特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系由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全资设立,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由Intel Corporation投资设立,其持有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100%股权,因此Intel Corporation实际控制英特尔大连,Intel Corporation系英特尔大连的实际控制人。

  Intel Corporation与发行人、清华大学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共同合作研发津逮?服务器CPU。Intel Corporation及其相关子公司均为发行人的重要合作伙伴。同时,Intel Corporation全资设立的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目前直接持有发行人10%的股权。基于前述,Intel Corporation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紧密的业务合作及战略协同配合关系。同时,英特尔大连系最终由Intel Corporation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英特尔大连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Intel Corporation的下属企业,具备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主体资格。

  3、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特别是徐汇区正在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拟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而发行人致力于为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提供高性能芯片解决方案,这与徐汇区大力推动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相契合,与徐汇国投的合作对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具有潜在的重要价值,徐汇国投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将对徐汇区集成电路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在徐汇的集聚集群,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推进徐汇区科创中心建设,促进国有资产保值且对发行人所经营的业务具有长期合作愿景。

  2019年6月10日,徐汇国投与发行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明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科创中心承载区、创新经济先导区”为目标,着力提升徐汇区产业发展规模和能级,共同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在徐汇区的发展,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徐汇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徐汇区科创中心建设、深化招商服务领域合作、支持澜起科技业务发展。

  4、深圳市静水投资有限公司

  静水投资系由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持有静水投资100%股权,再往上追溯,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系人民日报社(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独资公司,人民日报社系静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静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人民日报社是中国媒体的旗舰,是中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媒体集团,由23个内设机构、1个所属事业单位、72个派出机构、30种社属报刊及若干个社属企业组成的基本架构。发行人目前在大力发展新业务津逮服务器平台,主要面向对数据安全有较高要求的数据中心。人民日报社及其下属单位人民网、人民日报媒体技术公司等与该等领域的客户有着广泛的联系,在发行人的津逮?服务器平台等产品推广中可发挥重要协同作用;人民网、证券时报等社属媒体也是津逮等业务品牌宣传的优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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