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四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13号),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和《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规定,山东省政府确定了第四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昌乐朱刘化工产业园通过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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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工园区重新认定情况概述
公司5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所在地为朱刘工业园区,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需待朱刘工业园区完成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之后才可办理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并投入生产,目前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如果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的化工园区重新认定工作预期能够完成,公司不进行5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的搬迁工作;一旦有信息表明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的化工园区重新认定工作无法办理或重新获得化工园区认定的工作办理时间无法合理预期,公司将立刻启动将上述生产线搬迁至侯镇化工园区或就近完成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的化工园区的工作。
鉴于上述搬迁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5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因搬迁事项导致的损失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减值测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因搬迁风险已对5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计提减值准备3,759.0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减值准备后期不得冲回。
二、本次化工园区认定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5万吨顺酐/苯酐生产线尚未正式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
本次昌乐朱刘化工产业园省级化工园区认定通过,消除了公司5万吨顺酐/苯酐项目之前存在的搬迁风险,为公司进一步延伸产品产业链,丰富产品结构奠定了基础,将为公司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5万吨顺酐/苯酐项目的各项手续,尽早发挥其经济效益。但是,5万吨顺酐/苯酐项目后续手续的办理是否顺利,手续办理完成后试生产能否顺利,以及项目投产后是否能够及时达到预期效益,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