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签订501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9-022)。现对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总金额为46,217.8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85%,占比较大,存在一定的营收风险。
2、本次合同的签订具有偶发性,如此大批量的订单不具有常态化。
3、本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发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