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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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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19年7月3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8日将不再进行回购),且回购实施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一)回购进展披露情况

  2018年8月20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8)。同时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及时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期限为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8日,截至2019年7月3日,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9,365,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最高成交价为10.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1,049,658.06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实际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7日及2019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及《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为降低股东质押比率,栗延秋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贾子裕、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进行了大宗交易,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公司控股股东、栗延秋,董事唐正军、侯景刚、蔡建军、梁玲玲,董事会秘书肖薇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9,971,515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仅梁玲玲因个人原因分别于2019年6月19日及2019年6月21日合计减持5,000股。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公告前一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回购股份用途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9,365,527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拟将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不超过8,284,627股)

  用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议案已经2019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剩余股份将视情况用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在下列期间未实施股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法规规定的期间。

  2、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3、本次回购的股份中828.4627万股份将用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目前,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其余部分将视情况而定继续用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上述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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