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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 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YANTI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及修订后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徐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徐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调整事项

  1、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2名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96人调整为94人。

  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对业绩考核指标的同比增长率理解有误,对公司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2019-2021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

  调整后:2019-2021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

  同时,对预留部分如果是在2020年内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数、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仅为个别内容的修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工作人员疏忽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列入本次股权激励的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及时修正,同意实施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数及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是对前期工作疏忽的及时修正,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浚哲律师、王沛沛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 月4 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8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数及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是对前期工作疏忽的及时修正,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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