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玮琳女士(以下简称“出质方”)于2018年4月10日及2018年5月11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00万股及40万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进行融资。详情请查阅合诚股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合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3、2018-037)。
近日公司接到出质方的通知,就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与财通证券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最新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7月3日,展期后,股票质押数量未变更,上述股权质押展期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展期后,高玮琳女士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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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方持有合诚股份28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本次展期后累计质押14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48.48%、占公司总股本1.37%。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
1、出质方本次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出质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展期不会引起出质方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出质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并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 全体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黄和宾、刘德全、黄爱平、康明旭、刘志勋、郭梅芬、沈志献、高玮琳共持有公司股票285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9%;合计质押1013.8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35.43%,占公司总股本9.89%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