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善(身份证号4406221972****6018):
因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8-2-027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调查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领取《调查通知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21-50121675,传真:021-5012104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