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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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作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余兵、秦顺东和独立董事黎明因事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董建忠因事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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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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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源伟、王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4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9—02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19】657号)以及重庆市物价局政策解释意见,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电价调整工作。现将本次电价调整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电价调整情况
(一)降低重庆市“工商业及其他”类别中单一制用电(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83分。
(二)下调重庆市境内原增值税税率16%的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84分。
二、 调整后的影响
按本通知电价调整后,经公司初步测算,考虑相关综合因素,本次调价预计减少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757万元。该测算仅为初步预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