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46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万达影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4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19年度预计为万达影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7月8日
3、注册资本:7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租赁影视器材;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曾茂军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2号楼4层501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万达影视95.77%股份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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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2019年度对万达影视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公司及万达影视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后续具体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万达影视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万达影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总体可控。
2、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万达影视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