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公告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7月4日起生效,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自2019年7月4日起自动变更为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2019年7月8日起,原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

  二、《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9年7月4日起生效,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2019年7月4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阅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hf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40099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海富通可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双福债券”)转型而来,并于2019年07月04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有关海富通双福债券转型为本基金后的相关运作业务规则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9年07月04日披露的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

  除前述直销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

  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07月04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