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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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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890.03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项目合同余款全部支付完毕和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有专项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金额(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为890.03万元,占募集净额的比例为4.22%,符合上述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5.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JNA5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募集资金运用严格遵照协议内容的约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1,079.56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1,079.56万元;截至 2019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8,574.49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金额1,909.41万元,节余金额890.0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30日结项,节余金额259.10万元转入“年产150万台直流变频压缩机电机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注2:该金额包含“年产350万台高效节能压缩机电机项目”完工后转入的节余资金259.10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截至 2019年6月30日,节余资金合计890.03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此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项目合同余款全部支付完毕和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金额(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占募集净额的比例为4.22%,符合上述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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