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储存”)及天津至远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至远”)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经其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化工储存可供分配利润为242,574,129.48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88,000,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至远可供分配利润为1,712,967.85元,又于2019年7月2日收到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分红款12,338,164.28元。天津至远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12,338,164.28元。
截至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上述分红款合计人民币100,338,164.28元。本次分红所得将增加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加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签订《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关于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将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款调整为人民币144,044,688.62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5)、《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事项。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至15亿元人民币,并向所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7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了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8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物流”)82%股权,收购交易价格为144,995,294.12元,并于当日签订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书”),此议案也已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宝华物流82%的股权办理工商过户到本公司。
上述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82%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9)、《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82%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8-057)。
二、 《补充协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事项已于2019年7月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于2019年7月2日签订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关于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款合计调整为人民币144,044,688.62元。
三、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
(二) 协议主要条款内容
甲方、乙方以下被单独地称为“一方”,被合并地称为“双方”。
鉴于:
1.甲方为向乙方收购乙方持有的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物流”或“公司”或“标的公司”)82%的股权,双方于2018年12月5日签署了《关于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书》”);
2.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书》第七条约定,甲方将分五期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玖拾玖万伍仟贰佰玖拾肆元壹角贰分(RMB 144,995,294.12)的股权(82%股权)收购价款。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约向乙方支付了首期及第二期股权收购价款,第三至第五期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时间及条件尚未届至。
3.乙方因向甲方购买车辆应向甲方支付购车款价税合计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叁佰零壹元肆角捌分(RMB1,970,301.48元, 以下简称“购车款”)。甲方已于2018年12月17日向乙方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双方基于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收购协议书》部分条款变更及购车款结算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收购协议书》变更条款
1. 第7.3款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 变更为:
受限于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十一点五九(11.59%),即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壹万元整(RMB 16,810,000.00)(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甲方在2019年7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的94.345%,即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伍万玖仟叁佰玖拾肆元伍角(RMB15,859,394.50)后,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完成了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的全部支付义务。
2. 第7.4款 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 变更为:
受限于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十一点五九(11.59%),即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壹万元整(RMB 16,810,000.00),甲方应在标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1)如公司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不足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万元(RMB 133,000,000.00),差额部分在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中作相应扣减,如公司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高于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万元(RMB 133,000,000.00),则不作调整;
(2)如公司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不足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RMB 140,000,000.00),差额部分在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中作相应扣减,如公司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高于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RMB 140,000,000.00),则不作调整。
综上,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计算公式如下:
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16,810,000.00-16,810,000.00*[(133,000,000-2019年度经审计的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133,000,000.00]-16,810,000.00*[(140,000,000-2020年度经审计的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140,000,000.00]
(3)乙方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镇江市京口区、大港区或者新区发改委有关同意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的立项申请,若乙方未能在期限前完成,则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相应扣减人民币伍佰万元整(RMB5,000,000.00);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最终未完成立项,则这部分款项不予扣减。
二、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及购车款结算
根据上述鉴于部分第3条确认之事实,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购车款共计RMB1,970,301.48元后,甲方于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捌万玖仟零玖拾叁元零贰分(RMB13,889,093.02元),即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了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乙方已经完成了向甲方支付购车款的义务。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907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8,12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9,61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34,409.4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7,9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因上述授权将于2019年8月7日到期,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证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无担保的债券。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7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一、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的事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现拟增加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至15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并将提供担保总额度提升至12亿元。有效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被担保对象范围为包括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陕西迈达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宁波慎则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辽宁鼎铭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鼎铭密尔克卫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慎则物流有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四川密尔克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静初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港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密尔克卫化工运输有限公司、青岛密尔克卫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密尔克卫(天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振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旭物流有限公司,共计24家公司下属子公司。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公司已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至15亿元,同时将提供担保额度提升至12亿元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对公司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是公司在充分考虑目前经营情况后所做出的决策,且所产生的相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因此,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至15亿元人民币(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并将提供担保总额提升至12亿元人民币的事项。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78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19日
至2019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
(三) 登记办法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80228498
传真:021-80221988-2498
电子邮箱:ir@mwclg.com
邮编:201206
联系人:缪蕾敏饶颖颖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