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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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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39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持有70%权益子公司余姚福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福乾置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汉川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上述三家银行机构以下合称“农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余姚福乾置业向农行申请人民币24,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余姚福乾置业以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公司按其持股比例70%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要求余姚福乾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3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余姚福乾置业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使用额度16,8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3,2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债务人)余姚福乾置业

  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刘为胜

  注册资本:1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权益70%的子公司宁波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余姚福乾置业拟向农行申请人民币24,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担保条件为:余姚福乾置业以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公司按其持股比例70%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属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促进项目快速开发。余姚福乾置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开发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8.67万平方米,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地理位置优越,未来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已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14,546.7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64,226.7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14,546.7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8.60%)、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64,226.7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7.39%)。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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