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手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实施补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回购并注销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王刚、叶泉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因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水科”)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经审计实际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签署的《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刚、叶泉之间关于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主体王刚、叶泉合计持有的1,856,83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61%。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相关股东股份补偿手续之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3,922,186股减少至302,065,35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3,922,186元减少至302,065,356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