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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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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会议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债券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了证监许可[2017]156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次债券的首期债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已于2017年11月14日发行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近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工作的顺利完成,现拟将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至2019年12月19日。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就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交易有关的事务。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2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及授权代表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债券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了证监许可[2017]156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次债券的首期债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已于2017年11月14日发行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近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工作的顺利完成,现拟将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至2019年12月19日。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就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交易有关的事务。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1561号批复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人民币元,下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公司拟于近期发行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公司债券,经与担保机构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友好协商,拟由全资子公司南京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证信息”)为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在本次债券项下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第二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中小企业担保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对外反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由中小企业担保集团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普生”)和成都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在本次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156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首期债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已于2017年11月14日发行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近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经与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友好协商,拟由南京金证信息为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在本次债券项下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第二期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次对外反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东环二路8号粤商中心A座21JK

  4.法定代表人:胡泽恩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7.经营期限:自2007年12月24日至2037年12月24日

  8.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9.股权结构:

  ■

  10.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小企业担保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1,892,860.76万元,净资产为1,038,644.29万元,2018年度经审计总收入为164,694.05万元,净利润为91,671.34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1,928,449.84万元,净资产1,066,557.30万元,2019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总收入47,733.68万元,净利润29,277.16万元。

  中小企业担保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四大股东杜宣、赵剑、李结义、徐岷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反担保范围:丙方未清偿甲方或者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全部款项(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2.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保证反担保期间:本合同保证反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丙方对甲方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止。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得到其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证信息为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在本期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有利于本期债券的顺利发行,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反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对外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6.02%。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齐普生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54,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齐普生为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9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19日

  至2019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姚震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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