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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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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媒体刊登报道提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俄罗斯经销商骗取5,840万美元,长城汽车在俄罗斯上诉,由于此经销商已破产,俄罗斯法院驳回长城汽车上诉。

  ● 本公司作出相关澄清说明。

  一、报道简述

  媒体刊登报道,提及下述内容: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长城汽车”)被俄罗斯经销商骗取5,840万美元(按照201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1美元=6.8513人民币折算,折算约人民币4亿元),长城汽车在俄罗斯上诉,由于此经销商已破产,俄罗斯法院驳回长城汽车上诉。

  二、澄清声明

  2014年由于经济制裁,俄罗斯卢布贬值,自2014年10月份开始,俄罗斯经销商伊利托集团(以下简称“伊利托”)无法按时支付车款,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844万美元(按照201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1美元=6.8513人民币折算,折算约人民币3.32亿元),本公司于2015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伊利托集团旗下IMS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应付款项。经多轮庭审及仲裁,由于IMS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法院判决驳回本公司(部分)诉讼请求,2018年7月本公司再次提出上诉,暂未收到开庭通知。

  针对上述与俄罗斯经销商伊利托的纠纷,本公司已经于2017年度计提坏账约人民币3.23亿元,占本公司2018年营业总收入0.33%(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99,229,987,202.20元), 占本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6.32%(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5,247,639,134.50元),所以对公司当期业绩表现无重大影响。

  此纠纷仅为本公司与俄罗斯经销商伊利托的纠纷,对本公司目前在俄罗斯的业务不会带来影响。本公司会尽全力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也相信俄罗斯司法机关会对案件做出公正处理。

  三、重要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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