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其中,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1,000万元,总股本由14,000万股变更为21,000万股。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进行修订。

  此外,根据 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工商登记为准。

  原《公司章程》自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 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 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1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设立于荷兰的全资二级子公司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 (以下简称 “BICHAMP B.V.”)向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 “AKG”)提供120万欧元借款的财务资助,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延长。借款适用固定年利率4%。

  BICHAMP B.V.用于财务资助的120万欧元资金系其向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借入,香港泰嘉为BICHAMP B.V唯一股东,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BICHAMP B.V.和香港泰嘉管理层与AKG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鉴于双方在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有着深入合作交流,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参股的AKG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AKG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外,AKG的共同投资方Mr.Jan Wilhelm Arntz和Mr. Johann Wilhelm Arntz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此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方鸿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6 票。

  表决结果:6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1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设立于荷兰的全资二级子公司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向ARNTZ GmbH + Co. KG提供120万欧元借款的财务资助,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延长。借款适用固定年利率4%。

  监事会认为:鉴于双方在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有着深入合作交流,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参股的AKG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此次关联交易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1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对象: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也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

  公司承诺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批程序

  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设立于荷兰的全资二级子公司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 (以下简称 “BICHAMP B.V.”)向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 “AKG”)提供120万欧元借款的财务资助。关联董事方鸿,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AKG系公司通过BICHAMP B.V.参股(占其28.02%的合伙权益)的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鉴于公司和AKG友好密切的合作关系,双方在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有着深入合作交流,AKG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BICHAMP B.V.向AKG提供120万欧元借款的财务资助,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延长。借款适用固定年利率为4%。AKG有限合伙人Mr. Jan Wilhelm Arntz和Mr. Johann Wilhelm Arntz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BICHAMP B.V.用于财务资助的120万欧元资金系其向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借入,香港泰嘉为BICHAMP B.V唯一股东,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长方鸿为AKG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AKG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BICHAMP B.V.和香港泰嘉管理层与AKG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rntz GmbH + Co. KG

  注册地址:Wuppertal

  合伙资本:2,059,000.00欧元

  管理董事:Mr. Jan Wilhelm Arntz

  AKG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金属锯切工具,能够提供多种不同金属材料锯切方案,为客户提供可以信赖的“德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产品:1)锯带:双金属带锯条、硬质合金锯条、建筑行业的硬质合金锯条、碳带锯条;2)锯切工具:锯床、手锯;配件:研磨刷、锯条测量装置、验光仪。

  截至2018年12月31日,AKG总资产为15,793千欧元,净资产7,190千欧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5,621千欧元,净利润为14千欧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合伙人结构情况:

  ■

  公司董事长方鸿为AKG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AKG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AKG无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Mr. Jan Wilhelm Arntz,系AKG的有限合伙人,占AKG出资额的67.02%;Mr. Johann Wilhelm Arntz,系AKG的有限合伙人,占AKG出资额的4.95%。

  四、风险防控措施、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参股公司AKG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AKG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外,AKG的共同投资方Mr.Jan Wilhelm Arntz和Mr. Johann Wilhelm Arntz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此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外,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与AKG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 2271.4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

  七、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双方在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有着深入合作交流,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参股的AKG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AKG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外,AKG的共同投资方Mr.Jan Wilhelm Arntz和Mr. Johann Wilhelm Arntz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此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仔细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此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和AKG在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有着深入合作交流,提供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AKG的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AKG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事项担保措施充分,整体风险可控。此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双方在业务、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有着深入合作交流,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参股的AKG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此次关联交易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AKG提供财务资助系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财务资助的参股公司中,AKG的共同投资方Mr. Jan Wilhelm Arntz和Mr. Johann Wilhelm Arntz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下属参股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并提醒公司跟进参股公司项目进展,做好项目风险防范。

  八、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AKG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7月25日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2019年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24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7月24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王俊杰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王俊杰;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7月1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