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6日-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下午3:00至6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方勇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361,099,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22%。其中,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4名,代表股份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名,代表股份361,048,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65%。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股份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郭恩颖、王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61,099,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61,074,9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2%;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61,074,9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2%;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基金处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61,074,5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1%;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7905%;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2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恩颖、王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