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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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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的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的

  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阳)出资人民币9,9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珠海横琴玖玖时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玖玖基金)。具体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    公告编号为2019-006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玖玖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珠海横琴玖玖时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正基)

  备案日期:2019年6月19日

  备案编码:SGR664

  玖玖基金完成基金备案后即可开展投资工作,公司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由西藏正基执行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对外投资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通过后方可进行,对于不符合协议约定的事项或不符合约定投资范围的项目,公司委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享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玖玖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22%;

  2、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3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阳)于 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9人,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9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22%,具体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18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3、2018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人数191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并将其限制性股票额度共计7万股调整至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首次授予人数由191人调整为188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7、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人数14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蔡德平等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0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88人调整为179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4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9人,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9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2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股票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至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8日,截至2019年6月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同时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规定,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完成日为2018年7月3日,因此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19年7月3日届至。

  2、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注: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中的“销售额”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22%。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9户。

  4、各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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