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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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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9-3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李易桓委托监事王晓烨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监事长黎惠民同志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中的“选举陈伟钢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2019年6月26日收到陈伟钢先生的来函,陈伟钢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参加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监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中的“选举陈伟钢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9-3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7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2019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33)。

  2019年6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中的“选举陈伟钢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议案后)(2019-37)。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0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3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提案编码及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第九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陈伟钢的来函,陈伟钢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参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选举。2019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中的“选举陈伟钢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35)。

  三、除上述取消议案外,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33)其他事项不变。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9-3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取消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中的“选举陈伟钢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或报告的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名称

  1. 审议事项

  (1)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5)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2. 报告事项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职工监事情况的报告。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4、议案5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

  2.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及报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取消议案后)(2019-38)。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有权出席会议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及2019年7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870262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孙一娟

  2. 相关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63 投票简称:国投投票

  2. 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备注:1.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投票总数分别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以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5名)、独立董事人数(3 名)或非职工监事人数(2名);(2)在每一项投票总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总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投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投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投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投票总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2.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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