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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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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2月2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6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1日《关于准予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82号)注册公开募集,自2016年8月25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3月9日刊登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3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1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1日刊登了《关于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4月1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第一次清算已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基金概况

  ■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1日证监许可【2016】382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8月22日至 2016年8月2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含利息结转的份额)为800,005,093.71份。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8年4月10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4月11日刊登了《关于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2018年4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2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为2019年2月20日,招商丰达混合A单位净值为0.875元,份额为2,698,770.30份,资产净值为2,362,531.80元;招商丰达混合C单位净值为0.855元,份额为134.79份,资产净值为115.27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2018年4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为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由于本基金于2018年4月20日(第一次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尚未变现,故需进行二次清算。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2,442,132.92元,为存储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382.44元,为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3、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其他应付款为79,868.29元,是基金管理人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在第一次财产分配时垫付的应收利息款项。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期货备付金利息和上海结算保证金利息;A/C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2、投资收益系限售股票清算期间的股利收入和卖出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所持限售股票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第一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清算期间支付第一次清盘审计费用(20,000.00元);

  5、交易费用系卖出限售股票产生的费用;

  6、其他费用系自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止清算期间托管账户扣缴的银行划汇费;A/C类份额之间的费用分摊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摊;

  7、第一次清盘划付款为2018年6月12日划付的第一次清盘财产分配款项,其中79,868.29元由基金管理人垫付,计入其他应付款,后期由基金资产归还基金管理人。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9年2月2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362,647.07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9年2月2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关于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4)《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关于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2月2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招商基金旗下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自2019年6月26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二、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9年6月25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5月8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6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26日《关于准予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0号)注册公开募集,自2017年2月23日起《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

  2019年3月26日(含)至2019年4月23日(含)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19年4月2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19年4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26日证监许可【2016】2430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总数为259,365,929.31份。自2017年2月23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 人。”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19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2019年3月26日(含)至2019年4月23日(含)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19年4月2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19年4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4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4月23日,招商稳阳定开灵活配置 A份额单位净值1.0353元,份额为5,733,823.49份,资产净值为5,936,015.07元;招商稳阳定开灵活配置C份额单位净值1.0236元,份额为1,012,401.89份,资产净值为1,036,254.93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8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6,447,679.32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活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447,619.05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备付金。结算备付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前3个营业日内,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该笔款项已于2019年5月7日调回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7,020.08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保证金。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根据结算参与人对应结算备付金账户前6个月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该笔款项已于2019年5月7日划回至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32,141.76元,包含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20,678.99元、应收最低备付金利息480.54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23.31元及应收期货备付金利息10,958.92元。其中应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最低备付金利息及结算保证金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期货备付金利息已于2019年5月7日结算入期货备付金账户,2019年5月8日划回托管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416,298.22元,已于2019年4月24日划回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67,375.45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4月24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6,528.64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5月6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2,066.06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5月6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355.66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5月6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160.00元,其中应付银行间市场交易手续费16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4月29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56.36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5月6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291,946.26元,该款项包含预提信息披露费288,846.26元、预提中债账户维护费1,500.00元、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1,600.00元。其中信息披露费已于2019年4月30日支付,中债账户维护费及上清所账户维护费已于2019年5月6日行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利息收入是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9年5月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6,974,550.22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9年5月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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