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74民初449号之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618-02号),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持有公司的全部228,466,407股股份的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原轮候冻结情况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资管”)因公司“17实达债”有关事宜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公司及北京昂展,因此申请对北京昂展持有的本公司228,466,407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
二、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1、解冻机关:上海金融法院
2、被解冻人:北京昂展
3、解冻数量:228,466,407股
4、解冻时间:2019年6月18日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原因系原告长江资管撤回起诉,并由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5月21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沪74民初449号之一)。
三、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昂展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28,46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4%。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28,466,3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4%。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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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已就“17实达债”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诉,目前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解除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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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