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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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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5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就与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翔龄”、“翔龄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于2018年7月2日受理。2018年8月15日,公司就四川翔龄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情况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刑事报案书》。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川01民初2178号],法院认为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而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此对公司所提出的民事起诉予以裁定驳回,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至依法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相关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4日、2018年9月8日、2019年5月14日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号、2018-072号、2019-039号)。

  二、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决定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予以决定立案侦查。

  三、本次重大诉讼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四川翔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安机关所作刑事立案决定是法律所规定的对刑事犯罪开展侦查活动的必要法定程序,对公司维护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后续公司将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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