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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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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及《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经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现已完成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并于2019年6月21日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4709LP3L

  名称:河南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08室

  法定代表人:丁志民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尼龙产品的技术研究及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销售;建材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化肥、灰渣销售;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5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2018年5月9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2018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5月18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鼎投资”)与上海世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世钰”)签署《委托理财协议》,委托理财金额2亿元,委托理财期限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公告2018-040)。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理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将理财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公告2018-091)。

  二、 本次委托理财赎回情况

  本委托理财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截至2019年6月20日,顺鼎投资委托理财本金及账面收益总额为20769.56万元,2019年6月21日,顺鼎投资提前收回1亿元委托理财本金,剩余部分将于委托理财到期或最终清算时一并收回。

  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5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的书面通知,因三鼎控股与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兴动力’”)签订了《华鼎股份部分股票转让协议》,目前交易尚未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因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限制无法正常实施,同时与“新兴动力”后续转让完成日期无法最终确定,三鼎控股拟终止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18年6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三鼎控股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将要届满,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2019年1月10日,三鼎控股与“新兴动力”签订了《华鼎股份部分股票转让协议》,三鼎控股作为华鼎股份的大股东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不高于3亿元其持有的华鼎股份部分股票,引入强有力国资背景的股东为华鼎股份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机遇(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6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23,232,000股给“新兴动力”,目前尚未完成全部交易。根据《证券法》第47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此外,《证券法》第195条亦规定,“……违反本法第47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10万元以下的罚款”。增持计划因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限制无法正常实施,同时与“新兴动力”后续转让完成日期无法最终确定,三鼎控股拟终止本次增持计划,如后续符合增持条件,三鼎控股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增持,具体以公告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三鼎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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