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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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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3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合作质押担保,质押开始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75%,占总股本2.2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黄培钊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57,927,851股,占总股本29.08%,其中,黄培钊先生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93,420,000股(包括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74.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1%。

  三、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本次股票质押为对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质押担保,不涉及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黄培钊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合同;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3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黄林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343,045股(占公司总股本4.99%),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6,6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本次减持完成后,黄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37,245股,占公司总股本1.99%。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黄林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6,6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黄林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343,0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9%。

  3、黄林华先生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的姐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黄林华先生与黄培钊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07、2008、2010、2012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黄林华先生自身的财务需求。

  3、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黄林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6,605,80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99%。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其它说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黄林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黄林华已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黄林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黄林华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黄林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4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遵义丰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遵义丰亿”)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其公司名称已由“遵义丰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来宾和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来宾和君”), 主要经营场所、股东名录和经营范围均进行了变更,除以上变更外,该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信息不变。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由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证券账户资料变更,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来宾和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409821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广西来宾市荣和陆2号来宾市华侨创业大厦主楼九楼941室

  法定代表人:黄佩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录:黄佩淑;黄佩芝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0日

  营业期限:2001年04月20日至2051年04月1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日,来宾和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70,4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

  备查文件

  1、来宾和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变更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4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清算组公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希杰公司”)收到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书,主要如下:

  一、清算组公告书主要内容

  根据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希杰公司)股东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受理芭田希杰公司强制清算,指定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芭田希杰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7月25日前,向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芭田希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定于2019年8月9日上午9时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恒隆广场42层)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落款: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2019年6月18日。

  二、被裁定破产清算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335695908H

  成立日期:2015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黄德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57号

  股权结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8%,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

  经营范围:肥料研发、加工、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农业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技术、企业管理培训;农业机械设备设计、安装、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12月31日,沈阳芭田总资产63,221,277.05元,净资产50,212,346.04元(主要为土地及厂房),净利润-5,545,303.58元。

  三、破产清算的影响

  沈阳芭田主要业务为利用氨基酸废液为生产原料生产有机肥料。

  公司持有沈阳芭田68%股权,投资成本6800万元(详见公告:15-19)。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2019年3月31日账面价值为3334.8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对沈阳芭田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沈阳芭田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沈阳芭田净资产主要为土地及厂房,按照原值计入,预计破产清算结果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沈阳芭田2016、2017、2018年连续3年亏损,本次的清算有利于公司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剥离不良资产。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以临时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资料

  1、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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