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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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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 651 弄 88 号 4号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因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需前往参加发审委会议,故向董事会请假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同意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朱小海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朱小海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出席会议;

  4、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新爱女士及董事、财务总监刘静女士,因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需前往参加发审委会议,故向董事会请假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小龙、葛嘉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配股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配股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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