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浩特京运通”或“债务人”)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京运通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或“债权人一”)、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或“债权人二”)签署的三方《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与华润租赁、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签署了三方《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锡林浩特京运通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华润租赁、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分别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以所持有的锡林浩特京运通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50%股权为向华润租赁提供质押担保,1%股权为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同时,镇江天华嘉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锡林浩特京运通49%股权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锡林浩特市宝力根办事处乌兰图嘎社区锡湖东苑小区1#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风电、太阳能、水电开发、建设、运行、检修及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力工程承包、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物资采购及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锡林浩特京运通资产总额131,914.48万元,负债总额110,843.4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0,843.48万元),净资产21,07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03%;该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锡林浩特京运通资产总额130,001.11万元,负债总额99,601.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9,601.11万元),净资产 30,4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2%;该公司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一:华润租赁有限公司
债权人二: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债权人一与债权人二之合称)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租前息(若有)、租赁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4)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费。
5、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则保证期间为因主合同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而另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54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6%,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