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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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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1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8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15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7,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7,459,43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399,740,56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四、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5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21,819.77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 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竞得苏相国土2018-WG-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主要用于公司PCBA业务发展。为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各功能的合理布局,扩大生产产能的发展空间,整合技术研发力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地块新建二期生产用房的六楼。同时鉴于拟变更实施地点,导致该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0年6月30日。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进度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3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7,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7,459,43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399,740,56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5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21,819.77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中,公司将ERP软件系统升级为SAP项目,而目前公司SAP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因此根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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