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泽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总部内部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将矿产开发部、投资发展部合并为投资开发部,同时增设科技部,负责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计划实施、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丘旭明、江萍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拟向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置业”)转让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北路23号首层、25号二层,建筑面积共3534.08平方米的自有房产,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人民币5,100万元整。
广晟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广晟置业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1186482R
法定代表人:江金星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9号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24、25楼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置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电子商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类别: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北路23号首层及25号二层的自有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1654.12平方米、1879.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为2035年7月11日。
3、进出口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取得房产证,房产账面原值为1093.85万元,账面净值为651.3万元。
4、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进出口公司将上述房产于前期抵押给银行贷款,进出口公司正通过置换抵押物或提前还贷解除抵押。也不存在查封情况。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进出口公司聘请的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拟转让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粤深融资评字(2019)第050223号),评估机构采用比较法与收益法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最终确定该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23日的评估总值为50,997,38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玖拾玖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整)。
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上述评估价格,协商确定房产交易价格为5,100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出卖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买受人: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本次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房产建筑面积为3534.08平方米,总价款为5,100万元
(不包括买受人为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和正常使用该商品房还需缴纳的其他一应费用)。
(三)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次交易采用自行交割的方式交割房款。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叁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4,590万元,买受人应在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之日起叁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510万元。
(四) 房屋交付
1、买卖双方定于卖方收齐房款的当天正式交付标的房产。
2、买卖双方应在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买卖双方保证在交易后买方无须对上述卖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五)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买受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并退回买受人已付的全部费用。
2、买受人不按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
(六)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时成立,须经上级公司审批后生效。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出售房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出售房产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回笼,实现资产增值收益,促进企业聚焦发展主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出售上述房产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约2370.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在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已经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四位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议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粤深融资评字(2019)第050223号);
4、进出口公司与广晟置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