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股东Z&P ENTERPRISES LLC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Z&P ENTERPRISES LLC(以下简称“Z&P公司”)持有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8,723,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Z&P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8,563,222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20日收到股Z&P公司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8,563,2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Z&P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1)Z&P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2)Z&P 公司承诺:其于2007年因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Z&P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