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8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61,874,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以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1,874,50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5,186,65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9年6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本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本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275,186,658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503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路、宋历丽

  咨询电话:0991-3708339、0991-3708307

  传真电话:0991-3680356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