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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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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13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1日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发行了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公司将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支付本次债券自2018年6月30日(以下简称“起息日”)至2019年6月29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及《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债券名称: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5城乡01”,代码为“122387”。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4日和2018年6月29日分别披露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4号)、《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5号)、《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6号)及《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回售申报数量230,000手,回售金额230,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70,000手。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4.68%,自2018年6月30日起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至4.98%。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4.68%,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3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9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已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行使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1号)。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4.68%,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3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9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方案

  按照《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城乡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15城乡01”的票面利率为4.98%,每手“15城乡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9.8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

  2、付息日:2019年7月1日

  四、兑息对象

  本次兑息的对象:截至2019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城乡01”持有人。

  五、兑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登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本次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每手“15城乡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84元(税后)。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次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5城乡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税前)。

  3、根据《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公司名称: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禄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 号

  联系电话:010-68296595

  传    真:010-68216933

  联系人:陈红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    真:010-88091826

  联系人:孔辉焕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15城乡01”兑付兑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15年6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9-014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十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禄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参与本议案的投票表决,表决结果是按照不计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表决权所计算的。

  9、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

  2、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

  以上董事及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城乡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2号)及《北京城乡第九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3号)。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爱国、马小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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