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5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19日收到监事熊美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熊美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熊美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熊美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5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收款事项

  进展公告

  ■

  一、收款事项进展情况概述

  2017年1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通过两次挂牌,并经2017年4月新农开发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11.7亿元价格转让给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收回新农化纤资产转让款4.01亿元,尚余7.69亿元,已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

  2019年1月25日,阿拉尔富丽达公司归还新农化纤资产转让款2亿元,4月19日归还资产转让款1亿元,5月8日归还资产转让款0.15亿元,5月31日归还资产转让款0.2亿元,截止目前,公司2019年已收回资产转让款3.35亿元,剩余款项公司将择日依照所余款项与阿拉尔富丽达公司进行商榷或采取申请仲裁方式收回资产转让款。

  截至公告日,新农化纤已收到阿拉尔富丽达8次支付的共7.36亿元交易价款,其中,新农化纤已经收到的最后一笔收购款到账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目前仍有4.34亿元交易价款及约定利息尚未收到。资产交割期间,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新疆富丽达承诺就阿拉尔富丽达应支付的收购价款及其相关孳息、滞纳金等所有相关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阿拉尔富丽达未继续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收购价款。现付款前置条件已经全面具备,但截至本公告之日,阿拉尔富丽达没有按期履行支付全部价款的义务。虽阿拉尔富丽达与新疆富丽达信用良好,经营正常,但新农化纤收回该款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新农开发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阿拉尔富丽达及担保方新疆富丽达沟通与协商,积极催收相关款项,若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采取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及避免损失,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本次资产出售剩余未收回交易价款涉及的潜在仲裁等纠纷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