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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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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万股, 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授予股票期权总人数为4人,授予日为2019年6月6日,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按照各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登记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本次股票期权的期权简称为盛通JLC2,期权代码为03782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通股份”)完成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简述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48元;

  5、行权安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按照各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6、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以上“中鸣数码净利润”是指公司控股的孙公司广州中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首个考核期根据激励对象前三年的业绩表现确定当前可行权比例,后续考核期依据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表现确定当期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

  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修订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及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向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0万份股票期权,与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盛通JLC2

  2、期权代码:037827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6月20日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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