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9-5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三点在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9人,代表公司股份1,123,247,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29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人,代表公司股份87,511,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62,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62,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62,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62,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62,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1,087,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7%;
反对45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弃权1,7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5,350,82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15%;反对459,6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3%;弃权1,700,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2%。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1,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55,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1,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55,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2,991,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
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55,0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5%;反对24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弃权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2,86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
反对1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弃权21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124,32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1%;反对169,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弃权217,6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11、审议通过《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2,813,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
反对43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077,02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1%;反对433,9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3,02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
反对2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87,7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8%;反对223,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2,813,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
反对43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077,02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1%;反对433,9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3,02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
反对2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287,70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8%;反对223,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5,581,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1%;
反对2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弃权21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070,02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1%;反对223,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弃权217,6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16、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9-5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成立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环股份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资管合同中对委托资产、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合同当事人权利及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环股份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9-5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拟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18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及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未包含在激励对象范围内。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拟全部以个人出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计划自本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