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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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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结束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0日起,结束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渠道的上述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结束说明

  自2019年6月20日起,结束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渠道开展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9年6月20日起,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实施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持有期不满30天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等于或高于30天的,不收取赎回费。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17:00止。2019年6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937,855,258.36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53,356,609.9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9.7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场外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一”)及《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二”),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其中,议案一的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53,356,609.99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一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19年6月20日起生效。

  议案二的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53,356,609.99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二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19年6月20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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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场外赎回费率的议案》及《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管理人自2019年6月20日起对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调整后的场外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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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持有期不满30天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等于或高于30天的,不收取赎回费。

  2、本基金管理人自2019年6月20日起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调整方案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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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已于2019年6月20日在深交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9年6月21日10:30复牌。

  五、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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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21日起,本公司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21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21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http://sd.citics.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6月21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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