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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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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魏礼亚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设立郭巷支行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设立郭巷支行。

  二、关于设立科技金融产业园支行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设立科技金融产业园支行。

  三、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采取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的方案充分考虑了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方案的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能切实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提名闫长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闫长乐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具备丰富的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闫长乐先生简历:

  闫长乐,男,1963年3月出生,江苏睢宁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编辑部副主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经济研究所基础产业研究室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发展部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资委企干二局(借调);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五、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审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审核,王萍女士的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并报监管部门资格核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萍女士简历:

  王萍,女,1981年9月出生,江苏吴江人,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松陵支行综合柜员、客户经理,运营管理部办事员,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审计稽核部副总经理。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书》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转授权书》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董事会绿色金融委员会设置与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董事会绿色金融委员会设立执行办公室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制定《董事会绿色金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制定《董事会对绿色金融委员会的转授权书》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制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制定《洗钱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9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价稳定预案,公司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可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拟采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该方案需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15%。其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70万元,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通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19万元,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亚实业”)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63万元,公司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22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并已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相关内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一、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公司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上述第20个收盘价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以下简称“触发日”)。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其中:自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11日,公司股票连续17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018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50元/股,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又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018年度经审计并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5.82元/股),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已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苏农银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价稳定预案,公司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可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拟采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稳定股价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1)持股5%以上的股东:亨通集团、新恒通集团、环亚实业;2)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魏礼亚先生、庄颖杰先生、张亚勤女士、孟庆华先生、尹宪柱先生、唐林才先生、马耀明先生、潘鼎先生、陈志明先生、丁国英女士;3)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戴童毅先生、王春良先生、王明华先生、黄迅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2019年6月11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124,239,048股,持股比例为6.89%;新恒通集团持有公司122,730,716股,持股比例为6.81%;环亚实业持有公司106,371,515股,持股比例为5.90%;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4,292,237股,持股比例为0.2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15%。其中,亨通集团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70万元,新恒通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19万元,环亚实业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63万元,前述公司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22万元。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8、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再次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声明:“本公司/本人提出的增持苏州农商银行股票即稳定苏州农商银行股价的措施,构成本公司/本人对投资者的公开承诺,本公司/本人确保自身有能力履行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如未履行,本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告知苏州农商银行增持进展情况,并在增持计划即稳定股价措施届满时向苏州农商银行通报措施实施情况。”

  3、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苏州农商银行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4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公司18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5日

  至2019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苏州农村商业银行7层702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沈先生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苏州农村商业银行7层702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968772

  传真:    0512-63968772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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