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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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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9083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19083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9年6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及相关文件。

  由于申报文件所含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目前评估数据即将超过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评估并更新申请文件所使用的相关数据。由于加期评估及申请材料更新尚需一定的工作时间,经研究,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现阶段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申请恢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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