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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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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8年12月18日,上述转让价款中除担保金76.23万欧元外,其余款项已全部收回。

  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转让上述股权的交易背景、交易目的;

  2、获取、复核股权转让相关的转让协议、股权交割登记相关文件、交易银行流水;

  3、复核公司有关本次股权交易对外公告资料,并与相关交易文件进行核对;

  4、复核公司本次股权交易会计处理的恰当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转让TS Energy Italy S.p.A股权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相关转让款项已收回,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2.55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19亿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为1.1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1.1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2.42%。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主要包括保证金等。

  (1)请详细说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背景、合同主要内容、对应确认的营业收入及其占比、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确定该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2)你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中,账龄在四年以上的期末余额为9,617.26万元,远高于二至三年及三至四年账龄的款项。请结合账龄在四年以上款项对应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交易对手方资金状况等,说明上述款项仍未收到的具体原因,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分析说明该段账龄款项金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同时请将账龄分布表格中的计提比例更正为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账面余额相比的计提比例。

  (3)你公司仅将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为“保证金”和“其他应收及暂付款”,其中保证金期末账面余额为2.48亿元、其他应收及暂付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0.07亿元。请详细说明除保证金外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形成原因及款项性质(如往来款、押金等),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的回款情况,欠款方与你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自查是否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存在,请说明你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4)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详细说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背景、合同主要内容、对应确认的营业收入及其占比、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确定该笔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中国钜融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钜融”)其他应收款12,992.2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1,388.23万元)。该笔其他应收款系公司子公司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腾晖”)与中国钜融于2017年12月就其持有的熊猫绿能的股票买卖事项产生。根据相关协议要求,买卖双方于2017年完成了股票交割,买方中国钜融公司应支付合同金额29,992.20万港币给卖方香港腾晖。截止2018年期末买方已支付17,000万港币,剩余12,992.20万港币尚未支付,公司多次索要款项未果,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余额按照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你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中,账龄在四年以上的期末余额为9,617.26万元,远高于二至三年及三至四年账龄的款项。请结合账龄在四年以上款项对应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交易对手方资金状况等,说明上述款项仍未收到的具体原因,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分析说明该段账龄款项金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同时请将账龄分布表格中的计提比例更正为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账面余额相比的计提比例。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账龄4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9,617.26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单位有:其他应收客户1和其他应收客户2。其中,其他应收客户1期末欠款余额为6,000万元,以前年度款项性质为电站项目保证金,2018年由于电站项目均已结束,故变更款项性质至“其他”;其他应收客户2欠款余额为1,000万元,款项性质为电站项目保证金。上述两家单位账龄4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占比为72.79%,其他为零星款项。

  上述往来款交易背景、付款安排、对方资金情况及公司应对措施详述如下:

  其他应收客户1:公司支付项目建设保证金6,000万元,因该地区另有150MW项目的指标待落实投资新建项目的计划,需要进行综合解决。公司已安排专人在协调后续进展事宜。由于对方单位为国资企业,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违约风险。

  其他应收客户2:公司支付项目建设保证金1,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对方单位需在甘肃地区的所有项目清算完成后,才能按相关程序退还。公司已安排专人在协调后续进展事宜。由于对方单位为地方政府,不存在违约风险。

  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

  (3)你公司仅将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为“保证金”和“其他应收及暂付款”,其中保证金期末账面余额为2.48亿元、其他应收及暂付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0.07亿元。请详细说明除保证金外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形成原因及款项性质(如往来款、押金等)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的回款情况,欠款方与你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自查是否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存在,请说明你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除保证金外主要其他应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上述其他应收款前六名合计金额为8.65亿元,占除保证金外其他应收款的85.96%,其余为零星款项。

  ①其他应收客户3:根据腾晖光伏与其他应收客户3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其他应收客户3作为腾晖电站项目支架及边框战略供应商,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大量的配套供应,并积极参与公司的项目建设。因腾晖光伏决定在2018年四季度对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竣工,并在全国范围抢抓第三批扶贫项目,进一步扩大扶贫电站的业务规模。公司要求其他应收客户3通过长单锁定上游原材料的方式满足电站项目的配套需求以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基于以上需求,为确保满足公司边框与支架的配套供应和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双方在电站项目上的全面合作,确保电站如期交付,增加了工程保证金及材料款项的支付往来。后因其他应收客户3实际控制人个人健康出现了问题,可能对后期电站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管理预期影响较大,截至4月19日,公司已收回其往来款3.5亿元,并同时正在积极拓展第三方合作方,力争保证公司相关业务的如期开展;

  ②其他应收客户4:2018年7月,公司与其他应收客户4双方签订的40MW电站的股转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18年12月,其他应收客户4按照自身的授信条件,提供了全额担保与对应的保证金,由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取得了融资,该融资由其他应收客户4支配使用。

  2018年末,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述电站在转让未达收入确认条件,项目公司账面对其他应收客户4的往来款反映为“其他应收款”该项目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回函日,该笔款项尚未回款;故对于此笔款项计入公司其他应收款。

  ③中国钜融:详见6、(1)所述;

  ④其他应收客户5:腾晖光伏拟将其他应收客户5以及其子公司(项目公司)转让予客户。根据双方谈判结果,客户按照项目公司整体EPC应收款与当时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一起核算总额,并作为交易作价支付给腾晖光伏。由于客户要求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在股转前必须达到其要求,所以腾晖光伏向其他应收客户5提供往来款,并由后者增资到其子公司(项目公司),以满足客户要求,该笔往来款形成了腾晖光伏对于其他应收客户5新增的其他应收款。客户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向腾晖光伏逐步支付上述交易作价和其他应收款。期后至回函日,上述其他应收款项已新增回款4,353万元;

  ⑤其他应收客户1:详见6、(2)所述;

  ⑥其他应收客户6:公司根据光伏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海外项目资源,在考虑到土耳其充足的光照条件以及当地政府0.133美元/KWh的发电电价,公司孙公司Talesun Solar Enerji A.?.于2017年正式与土耳其当地合作方其他应收客户6在土耳其共同开发40.424MW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方式为其他应收客户6获得电站项目开发权利,Talesun Solar Enerji A.?.负责EPC施工建设。为稳固双方的合作关系,并尽快推动土耳其项目投资开发以及建设,合作双方约定Talesun Solar Enerji A.?.有权在项目并网后取得项目公司50%的股权,后期项目公司需要的资金缺口由其他应收客户6和公司各按50%投入。为此Talesun Solar Enerji A.?.向其他应收客户6支付79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35万元),其他应收客户6将该笔资金和其自有791.9万美元合计1583.8万美元投入到土耳其电站项目中。截至回函日,该笔款项尚未回款。

  二、会计师对其他应收款执行的审计程序

  1、对中利集团其他应收款项管理、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测试;

  2、了解和检查重要其他应收款款项相关协议、了解款项性质、交易背景等,评价对方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核查公司是否对对方单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财务资助的情况等;

  3、了解和评估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项,我们复核了中利集团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并抽样复核了账龄,逾期情况、逾期其他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及历史上实际发生坏账金额等关键信息,在此基础上,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评估管理层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算是否恰当;

  4、获取中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其他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并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5、选取了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测试了其可收回性。在评估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时,检查了相关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工商资料、信用记录、违约或延迟付款记录及期后实际还款情况,并复核其合理性;

  6、分析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对方单位信誉情况,并执行其他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再次评价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的披露、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欠款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经公司自查,上述大额非保证金其他应收款对方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情况。

  问题7、报告期内,你公司光伏电站实现营业收入9.52亿元,同比下降65.91%,毛利率为3.74%,同比下降15.07个百分点;扶贫电站实现营业收入31.1亿元,同比增长0.74%,毛利率为27%,同比下降2.61个百分点。

  (1)请结合光伏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状况、公司经营战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等,具体说明光伏电站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扶贫电站营业收入维持较高水平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2)请结合光伏电站与扶贫电站在运营模式、成本构成、收入来源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情况,具体说明两类电站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1)请结合光伏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状况、公司经营战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等,具体说明光伏电站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扶贫电站营业收入维持较高水平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光伏产业作为一个国家新能源战略产业,具有巨大的经济、环境效益。但光伏发电相比其他传统发电方式,其发电成本仍然较高。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光伏发电仍然依赖政府的补贴支持,还没有具备脱离补贴、独立参与发电市场竞争的能力。政策变化会对于光伏行业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业绩。

  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通知指出:在建设模式方面,明确以村级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在建设资金方面,要求由各地政府出资建设,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不得向银行借款。

  201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要求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若未来政府补贴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光伏电站购买客户减少,会对公司商业光伏电站业务产生一定影响。随着光伏电站开发成本的逐年降低,集中式商业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也逐步退坡,加之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毛利空间也逐步压缩,故公司从2017年开始就逐步降低境内商业电站开发建设转让业务的投入。另外,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大力推广的五大精准产业扶贫之一,其“分布式上网”、“20年电费精准扶贫”及“光伏与现代化农业互补”的特点贴合了国家多项产业政策。作为制造端唯一的国标起草单位,公司在2017年起就把光伏扶贫作为光伏板块的重点核心业务。近两年来,公司的扶贫业务保持在480MW左右的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光伏业务转型战略,将光伏电站业务从传统商业电站建设转让的业务模式转变为以光伏扶贫电站开发建设为主的EPC总包业务模式,以获得政策支持。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2018年光伏电站EPC相关收入相比于2017年均有所下滑,其中珈玮新能和芯能科技下滑比例较大。主营业务包含光伏电站EPC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报。

  注2:天沃科技电力工程EPC涉及区域电厂、自备电站、热电联产项目、输变电网络、风电、光伏和光热等新能源电站。

  公司光伏电站和扶贫电站营业收入主要取决于公司商业光伏电站的出售规模和扶贫电站的EPC规模,公司光伏电站和扶贫电站业务规模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销售规模162.85MW,相比于2017年度的373.79MW销售规模同比减少56.43%,导致光伏电站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虽然扶贫光伏电站的建造量相比于2017年下滑17.67%,但EPC收入确认所对应的扶贫电站规模与2017年基本持平,因此扶贫电站营业收入维持较高水平。

  (2)请结合光伏电站与扶贫电站在运营模式、成本构成、收入来源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情况,具体说明两类电站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光伏电站的运营模式:公司负责光伏电站项目选址、项目备案审批,并主要针对每一个电站项目设立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立后,公司主要作为工程总承包方负责其电站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并网接入。公司与光伏电站运营商/项目收购方签订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在项目并网后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予电站运营商/项目收购方。

  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前,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的电站工程承包业务在母公司报表层面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工程施工收入、成本以及对项目公司的应收款项。但由于项目公司尚未对外转让,在合并报表层面将上述建造合同收入、成本予以抵消。项目公司对外转让后,原来予以抵消的工程施工收入、成本以及对项目公司的应收款项在合并报表中予以体现,从而实现电站项目转让收入。因此,光伏电站的收入主要来源为公司对于项目公司的EPC收入,成本构成主要为公司对于项目公司的EPC成本,包括组件、支架、线缆、逆变器等材料成本以及建安成本等。

  扶贫电站的运营模式:公司负责业主方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审批,并作为工程总承包方负责业主方电站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

  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和成本。因此,扶贫电站的收入来源为公司对于项目公司的EPC收入,成本构成为公司对于项目公司的EPC成本,包括组件、支架、线缆、逆变器等材料成本以及建安成本等。

  公司商业光伏电站和扶贫电站的经营情况详见下表:

  ■

  一方面,受2018年光伏新政影响,公司光伏电站和扶贫电站的毛利率均有所下滑,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趋势基本一致。

  另一方面,受“531光伏新政”影响,商业光伏电站购买客户减少,光伏EPC价格随之下降,2018年对应销售电站的单瓦EPC售价为5.95元/W,相比于2017年下降20.88%。2018年并网的扶贫电站主要为“326新政”前锁定的项目,当时平均中标价格达到6.50元/W,2018年对应并网扶贫电站的单瓦EPC售价为6.51元/W,扣除由于2017年未完工项目计入2018年的收入后的调整售价为6.45元/W,与2017年调增后的售价6.46元/W基本持平。

  另外,公司作为扶贫电站的EPC总承包方,其业主为地方政府持股平台,在项目实施期间的收入和成本基本通过协议固定,规避了其他不可控因素,不会发生较大变化。但是,公司作为商业电站的业主方,其在电站出售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会增加电站业务成本/费用。例如,在电站受让方未付清款项之前,若电站接入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电站方增加/更换某种设备,或者额外征收其他税费,此类成本/费用须由公司承担。报告期内,此类电站消缺投入导致光伏电站的营业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大幅下降。

  综上,2018年扶贫电站毛利率的下降幅度远低于商业光伏电站毛利率的下降幅度,两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和变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问题8、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8.49%,其中关联方采购占比为6.25%。请补充披露关联采购的关联方名称及主要经营状况,并结合你公司向其采购产品的特点、该关联方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采购政策等补充披露你公司与其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并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进行对比,说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占比为6.25%的关联方为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其系公司持股49%的联营公司,另外51%的股权由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18 年,公司通过关联方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产品交易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6.25%。该公司专业研发制造各类光缆产品,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对其采购主要为光缆产品。

  公司线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各种线缆以及光纤光棒的生产与销售,部分重点客户(如:通信运营商、通讯设备制造商)在采购公司自身特种线缆产品的同时也对光缆有采购需求,基于对公司产品和配套服务的认可,向公司采购光缆产品。为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整体采购需求,公司向长飞中利采购光缆后,按照不超过2%的毛利销售给上述客户,有利于公司线缆市场整体业务布局,并进一步开拓并维护客户的稳定。

  上述销售行为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属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履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对长飞中利的采购占总体采购金额比例仅为6.25%,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问题9、你公司2017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30.85亿元,已累计使用19.44亿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安徽定远一期20MW及二期20MW项目”投资进度为36.6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安徽丰乐 20MW 项目”投资进度为35.4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请详细说明上述项目的投资进度与收益情况是否与原计划一致,进展缓慢因素是否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无法预计,预定可使用状态与投资进度的具体关系,以及公司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的具体措施。

  回复:

  公司于2015年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于2016年9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并披露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一)》,上述项目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项目投资进度及收益情况如下:

  1)、安徽定远一期20MW及二期20MW项目:

  公司于2016年4月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建设该项目。

  公司年报中披露投资进度为35.42%,系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投入进度,若考虑2016年9月29日之前该项目以自有资金的投入进度(53.54%),则该项目截至2018年末的投入进度已达到90.15%。该项目在2018年度实现经济效益251.93万元。

  项目于2016年4月开始建设,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一致。收益未达预期主要是受光伏行业政策的影响,项目部分容量暂末列入国补指标,电费补贴收入受影响。

  2)、丰乐项目:

  公司于2016年5月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建设该项目。

  公司年报中披露投资进度为36.61%,系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投入进度,若考虑2016年9月29日之前该项目以自有资金的投入进度(50.31%),该项目截至2018年末的投入进度已达到86.92%。该项目在2018年度实现经济效益-682.24万元。

  项目于2016年5月开始建设,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一致。上述项目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安徽省发改委和能源局解决国补指标问题,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取得预期收益。

  问题10、年报显示,你公司与联营企业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光纤、光缆的采购销售及行政服务和房租等,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98亿元。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回复:

  1)、公司对长飞中利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公司对长飞中利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主要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光纤光缆行业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各自拥有的各项资源及服务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与长飞中利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向长飞中利销售商品主要为生产光缆所需的光纤、光棒,满足其生产需要。

  公司线缆业务板块部分重点客户(如:通信运营商、通讯设备制造商)在采购公司自身特种线缆产品的同时也对光缆有采购需求,基于对公司产品和配套服务的认可,向公司采购光缆产品。为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整体诉求采购需求,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向长飞中利采购光缆后,按照不超过2%的毛利销售给上述客户,有利于公司其线缆市场整体业务布局,并进一步开拓和维护客户关系,

  公司利用闲置厂房与宿舍,向长飞中利进行出租。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市协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向长飞中利收取员工餐费及行政服务费。

  综上所述,该项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化选择,遵循市场化原则,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符合各自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有效的业务协同,具有必要性。

  3)、公司对长飞中利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长飞中利的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长飞中利采购光缆产品金额合计69,095.62万元,公司向长飞中利采购光缆主要是配套客户的需求,公司销售此类光缆的毛利率不超过2%,这部分利润用来承担销售光缆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公司向长飞中利销售光纤光棒等金额合计10,554.74万元,产品毛利率为38.81%,与青海中利对外销售的平均毛利率37.39%基本持平。

  4)、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57),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综上,公司与长飞中利之间的关联交易满足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合理商业实质,报告期内双方之间交易价格公允,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问题11、年报显示,你公司将重庆通耀铸锻有限公司0.63%的股权在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报。该部分股权资产的期初账面余额为0,本期新增482.79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减值准备482.79万元。请结合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相关减值迹象等,具体说明对报告期内新增股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持有重庆通耀铸锻有限公司0.63%的股权,系该公司申请破产重组,公司对其债权转为股权所致。重庆通耀铸锻有限公司由四川鸿光矿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陈壮林于2011年投资组建成立,主要从事铁路、汽车车辆及清洁高效能源装备铸锻件制造,项目建成后,因前期投入大,且经营较差,资金流陷于枯竭,重庆通耀铸锻有限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濒临破产边缘,但市场潜力较大,存在一定的价值,故向武隆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拟将各项欠款转为投资款后继续经营。截止2014年12月31日,重庆通耀铸锻有限公司尚欠公司电缆款4,307,312.90元,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合计4,327,312.90元。2018年4月8日,根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武法民破字第00003-3号文件,批准重庆通耀铸锻有限公司重组计划,公司也同意该重组计划,即公司以4,827,931.55元(包含诉讼费、滞纳金等费用)入股,占股比例0.62854%。

  重组后,重庆通耀最大的股东四川鸿光矿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处于停产阶段,无法对重庆通耀进行资金支持,短期内重庆通耀无法引入战略投资者,需由重庆通耀自身开拓市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截止2018年12月末,重庆通耀仍处于严重经营困难的状态,公司预计对重庆通耀的股权投资存在减值风险。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决定对该股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对重庆通耀新增股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问题12、你公司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为4.34亿元,较期初增长33.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4.38亿元,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28.8亿元,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亏损。

  (1)请结合你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前景预计,说明上述可抵扣亏损的确认依据及未来是否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是否合理、谨慎。

  (2)合并报表显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与“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披露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如存在差错,请更正年报相关财务数据。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基本情况

  (1)请结合你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前景预计,说明上述可抵扣亏损的确认依据及未来是否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是否合理、谨慎。

  公司2018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4.38亿元,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28.8亿元,其中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74亿元,该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5.54亿元为母公司中利集团产生。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该通知。

  (一)公司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

  造成公司(母公司)亏损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传统产品毛利率较低,虽不断增加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投入,但新产品、新技术发挥效益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公司发生的三项费用过大,在降本增效尚有一定增利空间。

  (二)未来盈利预测

  公司管理层从2019年开始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加强市场开发,落实抓好国内重点客户,控制产品报价,突破海外市场,重点推进菲律宾电力、卡拉奇电力、巴基斯坦输变电局、中建材等重大项目。加强销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重点做好节支降本,完善成本控制机制,提高整体效益意识,严格财务开支,有效地降低成本,通过多种措施并行严控及降低内部管理成本。

  3)应收款管理:通过以下多种措施来解决

  ①实行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销售前加强信用审批和赊销额度的确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催款,加强合同回款管理,重点客户定期跟踪,落实回款情况。

  ②制定内部考核制度,对于营销部门制定年度回款计划,责任到人。

  ③对于长期拖欠的客户,考虑通过诉讼等形式追缴欠款,尽可能减少公司损失。

  4)多元化筹资,加快公司发展: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满足公司各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资本成本。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授信银行保持密切联系。

  5)加强人才培养,夯实研发基础:今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强新品研发,同时通过人员培养及激励,提高骨干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将优秀人才留好用好。

  6)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投入力度,开发新产品,减少传统低附加值的产品生产,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供公司产品的毛利率。

  通过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公司预计未来政策规定的有效年度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合理、谨慎。

  (2)合并报表显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与“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披露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如存在差错,请更正年报相关财务数据。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3)已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如上表所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38,428,889.05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及会计准则讲解,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201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同时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4,286,060.64元,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434,142,828.41元,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434,142,828.41元保持一致。

  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确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企业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中利集团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税务事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与公司管理层分析、讨论公司目前经营现状、造成亏损的原因,未来改善经营措施、可行性及盈利空间;

  (3)获取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项目组内部复核了可抵扣亏损的金额;

  (4)获取管理层批准的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盈利预测,评估其编制是否符合行业总体趋势及各子公司自身情况,是否考虑了特殊情况的影响,并对其可实现性进行了评估;

  (5)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6)执行了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中利集团可抵扣亏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7)评价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并进行了恰当的披露。

  问题1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1,021.79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314.51万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披露,营业外收入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76.56万元,“其他”项目实现收入945.24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其他”项目发生支出1,749.78万元,占比较高。请详细说明上述科目中“其他”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入相应科目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营业外收入中“其他”项目主要为:保险赔款、合同、质量赔款等收入438.43万元,注销清算收入134.5万元,国外公司预提税金及个税手续费清算后的退回金额175.34万元,债务重组利得35.63万元,房租退款31.66万元、废品收入22.21万元、无需支付的款项73.42万元等。上述收入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根据会计准则属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范围,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具备合理性。

  营业外支出中“其他”项目主要为:与BESTER的和解协议赔款586.08万元、与中建材等商务赔偿516.57万元,公司注销、无法收回的款项319.01万元,给予员工的就业补助、补偿金35.47万元,发放的科技创新奖励20.00万元等。上述支出根据会计准则属于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非营业性支出,属于营业外支出的核算范围,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备合理性。

  问题14、年报显示,你公司现金流量表科目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4.2亿元,其中“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项目的发生额为2.32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6.54亿元,其中“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项目的发生额为1.32亿元。请说明计入“往来款”项目款项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相关金额确认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事项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等。

  回复:

  公司收到和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2018年公司收到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前五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8年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前五大明细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科目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 “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 “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均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将上述经确认的金额在相应科目中进行列示,具有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亦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问题15、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26亿元,同比下降13.85%,实现净利润-2.88亿元,同比下降194.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4亿元,同比增长560.51%。请你公司结合光电缆、光伏新能源等业务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业务开展情况和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经营活动现金流大额净流入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各板块业务开展情况

  (1)、光电缆产业链

  公司光电缆业务主要包括光通讯产品及线缆产品。光通讯产品包括光棒、光纤及光缆全产业链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形成年产400吨光棒及配套光纤、年产1000万芯公里光缆的成熟产业链。线缆主要指阻燃耐火软电缆。公司阻燃耐火软电缆系列产品在行业中名列前茅,在稳定国内市场发展的同时,着力拓展海外市场,并继续加大拓宽其开发与使用涉及的领域。

  2018年,光棒及光纤销售金额同比增加3.59%;在线缆业务方面,由于2018年处于4G向5G发展的过渡阶段,同时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通信行业全线低靡,导致公司电缆业务同比下滑9.29%,光缆出现量价齐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13.09%。

  (2)、光伏新能源

  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主要是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以及光伏电站开发业务。公司光伏电站的开发仍以扶贫光伏为主,以总承包(EPC)形式,以期缩短回款周期;商业光伏电站选择综合条件较合适的项目进行开发,重点销售已开发建设的项目。

  由于受融资环境的影响,在增量融资规模受到压缩后,只能选择性接单。光伏电池片与组件其销售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3%,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却提升9.3%,主要系公司2018年向阿根廷出口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所致。另外由于受光伏扶贫326政策影响,扶贫光伏电站开工数量490MW,比预期下降51%,确认EPC收入478MW,与去年基本持平。

  2018年,光伏业务整体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0.89%。

  (3)、特种通讯设备

  公司特种通讯设备业务主要是专网通讯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随着国防信息化投入的不断增加,2018年特种通讯设备销售金额同比增加7.8%。

  二、主要经济指标变动如下表

  单位:亿元

  ■

  1、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3.85%,主要原因为:

  (1)、由于2018年受光伏行业政策变动、公司主动转型以及融资环境收紧的影响,光伏业务整体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0.89%。其中,商业电站2018年收入同比下降18.5亿元,组件销售收入2018年同比下降6亿元。

  (2)、由于2018年处于4G向5G发展的过渡阶段,同时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通信行业全线低靡,导致公司电缆业务同比下滑9.29%,光缆出现量价齐跌,销售金额同比减少13.09%。

  2、公司各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

  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稳中有升,主要是光伏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2.73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公司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业务毛利率上升较多,具体系公司于2017年对光伏电池片及组件降价清理库存导致上一年度毛利较低,同时公司2018年向阿根廷出口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且国内和亚太其他地区销售毛利率有所回升所致。

  3、2017年和2018年,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39,571.70万元、238,612.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34%和14.27%,2018年比2017年略有上升。

  4、2018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154.17%,主要原因为:

  2018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光伏行业政策变动、整体融资环境收紧等影响,公司对持有的新能源资产计提减值、光伏行业计提坏帐准备金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当年净利润出现较大下滑。

  (1)、公司2018年投资持有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8.29%股权,投资时其估值为102.5亿元。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4月8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9)第0155号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估值为71.864576亿元。公司遵从谨慎性原则,重新评估计提资产减值2.55亿元。

  (2)、由于受光伏行业新政及贫困县光伏扶贫项目不允许贷款等政策变化的影响,导致公司商业电站及扶贫项目的应收款回收不能按期履行,公司新增坏账计提准备3.94亿元。

  5、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 560.14%,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度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应收款相应减少;

  (2)、本报告期内通过融资租赁支付的原材料款,由融资租赁公司直接支付供应商,该等现金流未通过公司账面核算,减少了购买商品现金流支出。

  三、净利润下滑,经营性流量增加的原因

  1、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8 年净利润亏损 2.08亿元,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27.24 亿元的主要原因有:

  1)、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2018年公司计提9.1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导致两者之间在 2018 年度有9.16亿元的背离。

  2)、经营性应收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的增加等经营性往来会导致现金流入前后波动,从而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的一致性,2018年产生的影响有2.20 亿元。

  3)、降低库存,存货变现有利于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2018年度存货减少了6.76亿元,增加了6.76 亿元的经营性现金流入。

  4)、财务费用影响利润,但一般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2018 年度财务费用 7.69亿元,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相差 7.69亿元。

  5)、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2018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19亿元,导致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相差4.19亿元。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经营活动现金流大额净流入具有合理性。

  问题16、请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除光伏、通信、特种通讯设备行业外,报告期内实现33.55亿元、占收入比重达20.06%的“其他行业”的具体业务类型及相应业务的开展情况。

  回复:

  公司其他行业的主要业务及发展情况如下: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联光电、中联金属对外销售金属导体(铜丝、铝杆)3.9亿元、普通PVC、低烟无卤料、硅烷化学料等电缆料8亿元;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缆销售船用、矿用电缆3.3亿元;

  (3)、公司在铁路、国网、电网行业销售电力电缆4.8亿元;

  (4)、公司与部分设备制造商合作,向其销售电缆11亿元;(5)、公司在房产、建筑市场销售电缆1.1亿元。

  问题17、年报显示,你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13.7亿元,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33亿元。请在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货币资金其他说明部分补充披露你公司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原因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回复: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1,032,772,427.38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48,662,248.29元,信用证保证金3,995,336.77元,贷款保证金10,880,000.00元,银行保函保证金169,234,842.32元。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均为保证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原因导致货币资金受到限制的情形。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问题18、年报显示,董事马晓虹、陈昆从你公司获得税前报酬为0,且未在关联方获取报酬。请说明相关数据填报是否准确及其薪酬水平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年报中,董事马晓虹、陈昆获得税前报酬为0,且未在关联方获取报酬,披露数据准确且具有合理性。

  公司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通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公司制订的《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为: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马晓虹、陈昆目前在公司任职外部董事,不担任公司日常管理职务,仅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行使董事权利、履行董事义务,从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公司治理方面对公司进行指导。董事马晓虹、陈昆获得税前报酬为0,且未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符合公司的薪酬方案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马晓虹、陈昆薪酬填报数据准确,其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

  问题19、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928.65万元,同比增长69.13%。请说明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相比2017年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同时补充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并说明上述政府补助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如是,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况。

  回复: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0万元以上的为: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公司收到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935万元,该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

  公司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928.65万元,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870.54万元,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比2017年同比增长4,058.11万元,增长幅度较大,其中主要是由于(1)腾晖光伏入围“2017年苏州市先进技术研究院企业”,2018年8月收到市自主品牌大企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2)2018年9月公司子公司收到常熟市常昆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三年两减半税收返还1557.91万元,此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36万元。公司所获得政府补助均满足政府补助的所附条件,并在报告期内收到相应的补助金额;此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计入损益。综上,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比2017年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或者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4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的规定,重大影响是指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018年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单笔政府补助最大金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53.74万元)。2018年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单笔政府补助最大金额为93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263.5万元),未超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898,770.15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况。

  问题20、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金额为573.14万元,2016、2017年度内你公司不存在上述款项。请补充披露上述占用费的形成原因及相关交易事项,占用金额及期限,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2018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金额为573.14万元,其对应的相关交易事项包括:

  1、根据腾晖光伏与其他应收客户3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其他应收客户3作为腾晖电站项目支架及边框战略供应商,为公司发展提供配套供应,并积极参与公司的项目建设。因腾晖光伏决定在2018年四季度对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竣工,并在全国范围抢装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进一步扩大扶贫电站的业务规模。公司要求其他应收客户3通过长单锁定原材料满足电站项目的配套需求以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基于以上需求,为确保满足公司边框与支架的配套供应以及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双方在电站项目上的全面合作,确保电站如期交付,公司对其增加了工程保证金及材料款项的支付往来。后因其他应收客户3实际控制人个人健康出现了问题,可能导致电站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管理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决定收回相关款项,截至2019年4月19日,公司已收回相关款项3.5亿元。并同时正在积极拓展第三方合作方,力争保证公司相关业务的如期开展。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考虑收取了310.78万元费用。上述行为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无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根据光伏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海外项目资源,在考虑到土耳其充足的光照条件以及当地政府0.133美元/KWh的发电电价,公司孙公司Talesun Solar Enerji A.?.于2017年正式与土耳其当地合作方其他往来单位7在土耳其共同开发40.424MW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方式为其他往来单位7获得电站项目开发权利,Talesun Solar Enerji A.?.负责EPC施工建设。为稳固双方的合作关系,并尽快推动土耳其项目投资开发以及建设,合作双方约定Talesun Solar Enerji A.?.有权在项目并网后取得项目公司50%的股权,后期项目公司需要的资金缺口由其他往来单位7和公司各按50%投入。为此Talesun Solar Enerji A.?.向其他往来单位7支付79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35万元),其他往来单位7将该笔资金和其自有791.9万美元合计1,583.8万美元投入到土耳其电站项目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Talesun Solar Enerji A.?.尚未取得项目公司50%股权,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考虑在报告期内收取38.1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2万元)。

  综上,上述交易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亦无须按照对外投资财务资助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问题21、请在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补充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回复:

  2018年12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前5名的情况如下:

  ■

  问题22、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要求,补充披露本年度所有行业及产品的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等具体金额及其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情况。

  回复:

  2018年度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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