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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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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3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14日发出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相关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33)。

  关联董事张宪、杨智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3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6月14日发出召开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33)。

  关联监事郑亿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符合其实际情况,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3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2019年1月11日发布《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51)、《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延期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增持价格不高于3.50元/股。增持计划履行期自原定实施期间届满后延长6个月至2019年7月1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1%。

  ●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嘉裕投资积极筹措资金,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经济环境以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嘉裕投资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出具的《关于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嘉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7,984,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嘉裕投资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与比例: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高于总股本的5%;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50元/股,嘉裕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增持计划履行期自原定实施期间届满后延长6个月至2019年7月1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增持计划应当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1%,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5,147,155.00元。增持后,嘉裕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80,306,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嘉裕投资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收到的嘉裕投资《关于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嘉裕投资积极筹措资金,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经济环境以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嘉裕投资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嘉裕投资对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增持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收到嘉裕投资出具的《关于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后,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嘉裕投资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符合其实际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符合其实际情况,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3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5日

  至2019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19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股东应于2019年7月3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邮编:650224

  电话:0871-68898121

  传真:0871-68898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9年7月3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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