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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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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4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8.5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5.2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71.0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7.7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59.6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92.9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清源房地产”)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3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0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浙江清源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浙江清源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浙江清源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亿元,从公司子公司杭州汇荣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2亿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浙江清源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 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直坞地块;

  (六)主营业务: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直坞地块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开发经营项目的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69.209%股权,萍乡盈满本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其0.469%股权,萍乡锦汇隆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其0.322%股权,浙江德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夏惟勤持有其10%股权。

  ■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9)D-0109】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接受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3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0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浙江清源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浙江清源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浙江清源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浙江清源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以浙江清源房地产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8.5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5.2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71.0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7.7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5.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59.6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92.9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8.61%。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4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8.5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5.2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71.0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7.7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59.6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92.9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85%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泛置业”)接受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提供3.7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70%权益的湖南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正房地产”)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湖南中正房地产7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长沙中泛置业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长沙中泛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61亿元,已使用51.805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5.44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6年4月1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陈良良;

  (五)注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凯宾商业广场北塔2229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85%股权,厦门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长沙中泛置业系本公司持有85%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85%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接受百瑞信托提供3.7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持有70%权益的湖南中正房地产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湖南中正房地产7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长沙中泛置业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长沙中泛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长沙中泛置业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湖南中正房地产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湖南中正房地产7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按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长沙中泛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以长沙中泛置业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8.5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5.2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3.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71.0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7.7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5.42%。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59.6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92.9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8.61%。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同一控制的主体间股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2017-105)。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6,533,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均价5.69元,增持金额为94,157,987.73元,增持主体为阳光集团实质控制的其所成立的陕国投·阳光财富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阳光财富1号”)。

  现因阳光财富1号计划于2019年6月20日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即阳光集团为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承接阳光财富1号所持有的全部股票份额。

  阳光集团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全部买入阳光财富1号持有的股票,交易股份16,533,917股,价格6.55元,总金额108,297,156.35元。

  大宗交易前后股东持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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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实质持有股份1,800,784,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6%,本次转让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减持。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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